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住屋猶如飲水—— 市民的居住權利應該得到保障

香港與星加坡同樣都只是彈丸之地,為什麼星加坡人可以享有合理的居住面積和低廉的樓價而香港卻不能?香港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超高樓價、納米樓的現象?政府已循着市場的供需原則,使出了各種方法調節需求,亦努力地增加土地供應、加快公屋興建、復建居屋甚至「不為善少而不為地」尋求各種解決房屋問題的方法,為何樓價卻依然飆升,並屢創新高?

其實問題的癥結在於政府怎樣看待「住屋」這件事!「住屋」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雖然看似商品但實際上它是一個必需品。若政府在施政的時候,把「住屋」視為市民的必需品,住屋的問題就不是大問題。正如「水」是每個人不可或缺的。政府明白它是每個人的必需品,就負起了保障市民,為市民提供合乎標準的生活用「水」的責任。有了政府作依靠,市民便有足夠的議價能力,在市場中選擇各種自己喜好的商品水或飲料。有錢又講求體面的可以購買高級奢華的外國名牌「水」,不能負擔或不願意飲用高價商品「水」的,亦可以在家取用水務處供應的食水。

講到住宅,商品房屋的存在無可厚非,正如水亦有公營和私營之分。有瓦遮頭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卻是每個人都必定需要的。人的住屋需求正如飲水一樣是難以代替的。若果沒有政府的幫助或供應遠大於需求,必需品的需求者永遠處於弱勢,住宅的租金和售價想要多高就能升到多高⋯⋯因此,有作為的政府應該正視「房屋」這個民生的必需品!應該為每一個港人提供最基本的住屋選項。政府的責任不是幫助市民透過住屋賺錢,而是保障市民能夠有一個穩定的居所!正如水務署為每家、每戶提供用水,市民可以選擇不用。但有需要的時候一定可以得到供應的保障。這項服務不是免費的,但會根據市民的負擔能力,付出合理費用即可。政府提供的「房屋」亦應正如水務署提供的食水一樣,樸素、簡單但有品質保證。這樣,住屋便可以清晰地區隔為兩個市場。一個是純粹滿足住屋需求的公營市場,另一個是滿足其他投資或心理需求的商品屋自由市場。

七十年代的時候曾大量興建公屋。到了80年代,居住在公屋的人口已超過了二百萬(當時香港人口只有五百多萬人)。這也正好是香港經濟起飛的黃金年代!當年的公屋只是純粹滿足市民居住的需要,申請者沒有其他動機,政府照顧了真正有需要的人。市民因此可以安居樂業,為香港創出奇蹟!

再看今天:公屋、居屋可以轉手賺錢,所有房屋都變成了商品。樓價的飆升確讓小部份人賺了錢,但卻造成了大部份人恐怕未來買不起、沒有地方住的恐慌。再加上造地起屋需時,無法預期未來供應大增或樓價下跌,哪怕是納米樓,只要供得起,也要一屋在手!有能力慶幸上車買到樓的,亦只能悲慘地做樓奴。為了不斷供,為了有瓦遮頭、有地方住,恐怕只能極為小心謹慎地打工。還有幾個人有勇氣拼搏、創新丶向老板提出不同意見?回家面對着擠迫的空間,工作上的怨氣能消解嗎?家中天真的孩子能不受影響嗎?因不合理樓價而衍生出來的社會及經濟問題實在不容忽視。

政府--作為土地的分配者,應該透徹地明白:每個人的住屋需求,其實是源於心底裏希望能夠擁有一個不會被隨時逼遷,而又有能力(現在及未來)負擔的家。只要滿足了這基本需要,無論是租還是買都應該不是問題。

管控樓價的核心在於管控消費者對未來樓價的預期

管控樓價的核心在於管控消費者對未來樓價的預期

香港樓價勁升不停,最致命的原因是大家都預期買樓會賺錢。買樓是投資工具,就算是買來自住,住了幾十年後賣出,仍然可以大大地賺一筆。(美孚新邨如是、太古城如是⋯例子比比皆是)也就是說買樓不但能使自己能夠有免費的居住空間,更能夠在日後賺大錢。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急着要買樓!未有能力的,只要得到家人支持,也要第一時間買樓!

大家總在說,樓價是由市場的供需決定。只要抑制需求加上大量供應,價錢自然便回落。但是,這麼多的專家學者們為什麼沒有人提出經濟學上的另一個重要理論:當消費者預期價格上升的時候,整條需求曲線會向外移動,預期供應量的增加幅度不及預期價格上升而引發的需求上升的幅度的時候,即使供應曲線也向外移動,供應依然沒辦法滿足需求,樓價仍然會繼續上升!

因此管控樓價的核心在於管控消費者對未來樓價的預期。如何讓大家預期將來的樓價不會再上升甚至會跌才是最重要!正所謂「樓是給人住的,不是給人炒的。」政府是時候要思考到底讓大家買樓是為了什麼?是為了讓小部份有錢的人買樓賺錢嗎?還是讓普羅大眾安居樂業,讓租金、樓價返回可負擔水平,使香港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使香港人不再為樓而活,讓大家能夠無後顧之憂地為事業打拼!可有問過專家:那麼多人住在狹小的劏房之中,對身心和情緒的影響是多麼的負面?當年「佔中」那麼多人願意睡在路上、住在街上,其中的原因或許也與本身惡劣的居住環境有關吧!積聚過多的負能量一旦爆發,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因此政府要管控樓價,除了增加供應外,更重要是讓大眾預期買樓是沒有辦法賺錢的。買樓收租是香港人的傳統。業主非常注重回報率及市場價格。樓價飆升時租金也隨即上調。租客處於弱勢,只能被迫接受,任人魚肉。薪金的增長無法跟上租金的升幅,單位越住越細,大量的精力無謂地浪費在不停地搬屋之上。回想當年,有租務管制的時候,租金的回報率不比現在。因此,當年的樓價升幅亦不至於像今天一樣如此瘋狂。到了今時今日,政府是否也應該開始思考,如何為租客定立合理租金水平?沒有能力買樓的一般大眾,不應該為居住空間付出完全不成比例的代價!相對於有錢買樓的業主在樓價上的獲益,這是不公義的!政府有責任制止這種不公平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