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論語》點滴 第十二講: 《泰伯篇 第八》

主講:佘潔芳女士

大家好!今天研究《論語 泰伯篇》的第一章。孔子在這一篇中,以讚揚泰伯「讓國」的美德勉勵弟子。經文是這樣的: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以下是經文的淺解:
孔子說:「有一位聖人名叫泰伯。他的德行極崇高。別人行孝悌之道,會讓人知道,讓人稱讚。泰伯卻行得不留痕跡。他知道父親希望三弟繼承爵位,就三次讓位給三弟。第一次,離家出走;第二次,父親死後不奔喪;第三次,斷髮紋身,表明不能繼位。三番四次想讓國給三弟季歷。當時的官民沒有人明白泰伯是為了體順親心才這樣做,甚至誤會他不孝。這種體順親心、大德不彰的德行,實在令人萬分景仰、敬佩。

在這一段經文中,孔夫子泰伯讓國盡孝、盡悌,能夠流芳千古的至德,跟當時各國諸侯、君臣、父子、兄弟爭國相比,夫子不禁有懷古傷今之歎。他因此講出這番話來勉勵弟子。

我就簡單地講一下泰伯讓國的故事給大家聽:
歷史記載朝能夠維持八百年的天下,原因是有一位德配天地的聖人文王。他的大德能夠蔭澤世代子子孫孫。文王的祖父姓,名叫古公亶。他有三個兒子:泰伯(也稱太伯)、虞仲(名仲雍)和季曆。第三個兒子季曆生了一個兒子叫(姬昌),就是周文王文王自幼天性純孝、寬容大度。一舉一動、一言一語、舉手投足都出自天性自然,有聖人的德行。古公亶十分器重這個孫子,經常跟人說我們家族能興盛就全靠了。泰伯經常聽到父親讚美姪兒,就明白父親希望將來姬昌繼承爵位。但是按當時的禮法,諸侯爵位要指定由長子繼承。姬昌是三弟季歷的兒子,論理季歷是無機會繼承爵位的。除非自己跟二弟不在,由三弟繼承父親的爵位之後,將來的侄兒姬昌才有機會繼位。

泰伯苦思之後,想出了一個方法。有一天他跟二弟仲雍商量:「賢弟,我們為人子,應該要盡孝。父親很喜歡侄兒姬昌,知道他是一個能夠興家創業的人。不如我們體順親心,一起離家出走。將來父親百年之後,就可以傳位給三弟季歷。將來三弟就可以傳位給侄兒姬昌。這樣就可以完成父親的心願了,我們也盡了孝道。賢弟,你的意下如何?」
仲雍說:「一切願從兄長之命。」
過了一段時間,機會來了。古公亶患病。泰伯仲雍兄弟兩人借上山采藥為名,離家出走,走到江南蘇州住下。
古公亶去世後,季歷知道了兩位兄長的下落,便立即差人送信,請兄長返國主持喪禮。泰伯仲雍兄弟兩人都不肯回來,並且囑咐使者,要三弟季歷主持喪禮、繼承爵位。使者返國後,泰伯恐三弟再來,還以剪髮紋身表示堅決不回國的意思。

季歷知道兄長意志堅決,就繼承了爵位,成為一國之諸侯。季歷去世後,傳位給兒子姬昌,即是周文王

文王的大德與當時紂王的暴戾相比真是天淵之別。周文王不但得到全民的敬服,更得到三分之二的天下。文王歸天之後,傳帝位給武王,造就朝八百年的天下。

從這段故事中我們體驗到泰伯至德的地方就是做到了沒有人能做到的事。他本來可以公開讓位,得到「推位讓國」的美名。但是他沒有這樣做,寧願犧牲自己的名與利益,成就三弟的聲譽,完成父親的志願。這種為國家、為孝道、為愛弟而忘記自己的大忠、大孝、大仁、大義的行為,實在令人敬佩得五體投地!

引申到現代社會,這種純孝的人,就很少見了。不要說「體順親心」、「讓國」這樣大的事,連父母多說一句話,也不肯放過,要頂撞十句;父母辛苦工作,賺回來的金錢和物業也好像是應該讓他享福的;還有一些人,父親未死,已經兄弟先爭產;更過分的還有父子爭產,甚至鬧上法庭。

話說有一位陳伯,六十歲的時候病重垂危進了醫院,他便將名下的物業、財產全部轉至兒子的名下。不料一段時間後,居然藥到回春,死裏逃生。但他出院回家後卻發現,所有的錢財被兒子拿走了。他見兒子未有自動歸還,便叫兒子將銀行戶口轉回自己的名下。怎知兒子卻說:「阿爸,你遲早都死啦,何必多此一舉。我沒有時間。」陳伯聽完,無名火起三千丈。於是駡兒子沒有良心‥‥‥兒子卻反駁說:「你才沒有良心,不守信用‥‥‥我沒有時間聽你發瘋!」陳伯非常氣憤,就馬上請律師要求法官將財產轉回自己的名下。他的兒子也不甘示弱,亦請律師拒絕要求。於是父子對薄公堂。最後兒子勝訴。陳伯因而不是病死,而是被兒子氣死了。兒子得其所哉,但所有的親戚朋友都不值他的所為,每個人都與他絕交。

眾叛親離是為了什麼?父親一生辛勞養大自己,使父親含恨九泉,良心上又怎麼過得去呢?就算贏得全世界的財富,但是輸了自己的人格,金錢又怎可以補償呢?所以爭名、爭利是小人的事;謙遜、禮讓是君子的盛德。

人人都禮讓,又怎會有鬥爭呢?有人說:比賽也是一種鬥爭,這個世界不競爭,又怎會有進步?不錯。但是,孔夫子說過:「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攘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其實社會進步是基於互相勉勵的合作精神。比賽也是互助互勉的合作精神之一,從體育上看到自己的修養,勝負是不計較的。勝也不驕,敗要向對方學習,這種就是體育精神的所在。況且,比賽之中必定有對手。一個人不能夠表演拳賽,一隊人不可以表演足球賽,一個演員,演技如何精湛不能表演,就算是唱獨腳戲也要有觀眾欣賞。由此知道,無論家庭也好,團體也好,都是休戚相關、安危與共的。只要每個人都能夠做到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互相禮讓、互相合作的話,就無論家庭、團體、社會的利益都能夠維持得住了。



有了家庭、團體、社會的利益之後,就能夠從公共利益中,得到個人應得的利益。這種利益就是皆大歡喜的真正利益。人人都有利益,又何必因自私自利以去爭奪呢?所以泰伯三以天下讓,便成就了朝八百年的綿長帝業。這個就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而他本身就得到萬世流芳全忠存孝的美譽。各位認為是不是呢?

如無法觀看下列視頻, 請按此連結: 
《論語》點滴 第十二講: 《泰伯篇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