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第十七講:《孝經》五刑章 第十一

主講:佘潔芳女士

孝經原文: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孔夫子說:「古時,有道的明君以仁政教化天下。但是,有時候教化不逹,就唯有使用刑法來幫助了,希望那些犯罪的人藉著刑法,痛定思痛,改過自新。
古時候,有三千種犯罪的行為,會受到五刑的懲罰。
五刑就是:
第一,在臉上刺字;
第二,割掉鼻子;
第三,切斷雙腳;
第四,割掉生殖器;
第五,就是死刑。

在三千種罪行之中,最大的罪過就是『不孝』。原因是『不孝』的人會做出三種罪惡,導致天下大亂:
第一,欺君犯上,要脅上司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失去了君臣上下尊卑的禮份;
第二,扺毀聖人、 非議聖人。失去了網紀的法度;
第三,提倡不孝。不孝的人就不會有骨肉親情,無法無天,行同禽獸橫行天下。天下大亂的原因就在這裡。」

從以上的經文就知道,原來「不孝」會使天下大亂,成為世上的罪人。 可能,仍然會有人懷疑,為何不孝會造成這麼大的罪?

我就舉個例子吧:
假如,在我窮途末路的時候,有一個人出現,將他僅有的金錢幫助了我,使絕處逢生,後來我更賺到很多錢,那位恩人的恩義,我是否應該報答呢?
有一天,那位曾經幫助過我的人窮途末路了,他來向我討回曾經借給我的錢。論理上,我們就應該要還錢。有良心的話,還會安慰他,甚至照顧他,來報答他當年的救命之恩。 但是,我不但不還錢,還說他無賴,否認自己曾經跟他借過錢,還趕他走。那位恩人必定痛心疾首,最後甚至流落街頭。
所謂「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我忘恩負義的行為,在天理、在人情,都講不過去。

講到父母養兒育女,不知要花多少金錢、多少心血。父母視兒女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肯為兒女犧牲一切。因此,為人而「不孝」,是不是忘恩負義呢?使父母痛不欲生,怎麼可以說無罪呢?

「不孝」的人,因為已經忘了本,就自然會不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只要他自己有本領、有權利,就會要脅上司、違反法律、犯上作亂。所有尊卑上下都忘記得一乾二淨。過去的歷史人物有曹操董卓之流。

如果一個人,不知道父母的恩義,其它的恩義也都會忘記了。他可以拿槍搶劫、挾持人質、連群結黨,專與政府作對……因為他忘了本,忘記了一個領袖的苦心,對我們所作出的供獻。

就以香港人,香港特首來說吧:
他為我們費了很多心血,提供各種福利:有醫療服務、老人福利金、有老人院、孤兒院、免費教育、公共屋邨、市政衛生、警察服務等……樣樣照顧周到。如果不是政府的仁政庇護我們,我們又怎能夠安居樂業呢?所以,不忠於政府,在天理、法律都是不允許的。

講到聖人,聖人是百世之師,眾生的保姆。如果沒有聖人的教化,人類又怎麼能夠進步文明呢?聖人立人倫,定下萬世不變的規則,使人知道君臣要有義、父子要有親、夫婦要有別、長幼要有序、朋友要有信。這種五倫的關係,就是人的特徵,跟畜生不同之處也就在此。

如果是不忠不孝的人,就不同意這種說法。因為他們喜歡打父罵母,「不孝」就自然不慈。所以他們不需要有夫妻的名分,生了子女隨意抛棄;喜歡藐視法庭;離家出走。心中無父無君,認為聖人講的話不對,做好人不會發達,不需要孝順。 覺得聖人講的是封建思想,政府更不用怕,鑽法律漏洞理所當然……這些講法似是而非,害盡蒼生,自己不忠不孝,還提倡別人不忠不孝……

所以孔夫子說:「無父、無君、無恩、無義,連骨肉親情都沒有的人,跟禽獸是沒有分別的。所以,不忠、不孝的人就是亂天下的根源。每個人都跟他學,當父母是仇人、說聖人迂腐、對政府輕視,就不得了啦! 一個人無上,就綱紀絕;非法就沒有了規矩,連根本都沒有了。」


因此,三惡之源都是由於「不孝」。沒有事情比「不孝」更嚴重的原因就在這裡。孔夫子語重心長地希望世界上的人不要走到要君、非聖、非孝的壞路上。 否則,不但為社會製造亂源,自己的生命也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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